“20多年前迁的户口,4年前才发现户口本年龄竟然比实际年龄小了11岁。”近日,市民胡女士来到本报民生热线办公室称,20多年前,她帮幺爸把户口从大竹迁到达川区。前几年,同龄人都在领取农保金,幺爸却没有,结果是因为户口本年龄未满60岁,到派出所申请改回原年龄,他们需要的相关证据又因搬家早已遗失,这究竟该怎么办?
市民: 户口迁移时年龄变小11岁
胡女士告诉记者,幺爸从小就被抱养出去,随养父母居住在大竹,1993年,父亲等其他兄弟姊妹都居住在达州城里,想到从小就被抱养出去的幺爸独自生活在大竹,就想让幺爸迁居到达州,和兄弟姊妹住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
胡女士说,幺爸当时在新疆打工,是她帮忙办的户口迁移手续,从大竹县蒲包乡迁到原达县碑高乡,由于养父母对幺爸不是很好,迁户口时,幺爸的姓名也由杨姓改回了胡姓。当时她正忙着筹备结婚,户口本是幺妈去领的,幺妈不识字,拿回家就没动过。前几年,幺爸现在居住地年满60岁的同龄人都在领农保金,唯独幺爸没有,去问村领导才知道,户口本年龄竟比实际年龄小了11岁,年龄没到,所以不能领取。得知情况后,他们到派出所申请改回实际年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原始依据,可幺爸1993年搬迁到碑高乡修房子,2002年5月下大雨滑坡,房子被冲垮,家里很多证件都遗失了。
胡女士最后说,因为无法提供原始依据,就没法改回实际年龄,不知有没有其他什么办法。
户籍科:
提供相关辅证可申请更改
随后,记者联系了达川区公安分局户籍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户口本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要求出示原始户口本等相关依据证明才能更改。针对胡女士幺爸的情况,原始依据已无从查找,只能通过婚姻状况、子女年龄、乡政府证明等辅证,如确能证明户口本年龄比实际年龄小11岁,是可以申请更改的。(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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