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5年,大竹县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有效载体,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全省名列第83位,较上一年上升51位。
该县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逐一落实到县级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实行分级约谈、问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据统计,去年,该县召开专题大会5次,制发“两个责任”清单242份,约谈党政领导干部26人次,实施“一案双查”8件9人。制发《大竹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9项规范权力运行和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开展“百姓问廉”工作试点,解百家难、化百家怨,2015年9月以来,累计受理问廉事项294件,解决问题285件,约谈函询18件18人,立案查处10件10人。
同时,该县严格落实转变作风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87件187人。深入开展“十大纠风惠民行动”、“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整治涉农、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教育、医疗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待来访群众132批156人次,受理信访299件,同比下降46.7%。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消存量、去增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年立案审查225件225人,移送司法机关8件8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组织召开案发乡镇(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10余场次,达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张奎 特约记者 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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