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必须要购买农村小额意外保险,这是村干部对我们宣讲的。这个政策让人好难理解哦!”昨日,家住大竹县永胜乡人民村的村民杨天战疑惑地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据杨天战介绍,他和老伴今年70岁了,老伴是村里的低保对象。日前,村干部在他们家收2015年度新农合参合费时,要求他和老伴购买农村小额意外保险,每人每年30元。若不交纳现金购买的话,从其老伴低保费中扣除也必须购买。
无奈下,他只好交了60元,购买了两人的意外保险。而村干部收钱后只给他开具了一张白条收据。“农村小额意外保险为啥要搞强制执行,我们有点搞不懂!”对此,杨天战希望帮办记者咨询一下,当地村干部的做法是否违规?
昨日上午,帮办记者联系了大竹县永胜乡人民村村委会,该村村主任潘奇虎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是贯彻当地政府的会议精神,凡是民政供养人员(包括低保户、五保户等)都必须购买农村小额意外保险。
潘主任说,这些人员属于弱势群体,家庭经济本身不好,一旦遭遇意外犹如雪上加霜,基于上述原因考虑,才要求这些人员必须购买。同时,这个农村小额意外保险与新农合可以互补,新农合不能报的意外险可以报。对于一般村民而言,小额意外保险以自愿原则购买,但政府和村委会还是倡导购买。
随后,帮办记者又联系了永胜乡人民政府,该乡分管此项工作的刘副乡长却明确告诉帮办记者,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均是自愿购买为原则,不存在民政供养人员必须购买的说法。
刘副乡长说,低收入人群抗风险能力弱,他们在大会上要求各村干部尽量做通这部分人员工作,让他们自愿购买。比如:去年该乡有好几家村民被狗咬了,新农合不能报,但小额意外险就可以报销。此事看来是村干部理解有误。对此,刘副乡长称,他们将在下面的工作中给予纠正。最后,他还表示,目前,村民所交的保险费用还没有到保险公司,的确有不愿购买的可以退保。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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