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长市高度重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早启动、早谋划,超前安排。2012年底,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在实施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民生工程。
从2012年12月1日起,天长市80至89周岁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元补贴,90至99周岁享受每人每月6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享受每人每月300元补贴。同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即对验收合格的新建、扩建床位数超过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取得《社会养老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经民政、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验收认定,在正常运行一年后,由市财政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扩建床位数超过300张以上的,由市财政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现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对现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在10张以上、50张以下的,视同为托老所,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梁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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