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今天真的很激动,没想到退下来这么多年了,现在还能拿到生活补助,听说以后年年都能拿到,党和政府真是对我们关怀备至!”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玉杰,在拿到属于自己的一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金时,心里感激不已。
为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天长市出台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全市所有正常离任村干部统一由市镇两级财政发放生活补助,确保村干部“退有所养”。元旦前,2010年度的补助金已全部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
本着“广覆盖”的原则,该市将建国以来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每年按照离任村干部任职总年限进行补助,每任正职一年每年补助60元,副职或其他职务补助40元。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均可享受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市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80%,镇(街道)财政承担20%,于每年年底打卡发放。
通过调查摸底、市镇复审、公示等环节,登记出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6412名,其中有3628名今年开始享受补助,全市最高的每年可享受生活补助2400元。为此,市镇两级财政共需拿出近300万元用于补助。该市还规定,生活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补助标准。
(梁湘国王德俊李炳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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