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任红田静文)近日,和县检察院通过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促使一名脱管并脱逃多年的社区矫正人员成功收监。
社区矫正人员井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1月19日被全椒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6年4月,和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井某某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在多次摸排查找无果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建议和县司法局提请全椒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和县司法局采纳该院建议,同年6月30日全椒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对井某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井某某一直在逃,无法获取其行踪。期间,该院始终与公安局、司法局保持常态沟通,跟踪监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和县公安局实施抓捕,并进行网上追逃。最终,逃窜至南京的井某某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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