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六、七、八计3批涉及滁州市群众信访举报件共17件,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15个,噪音环境问题4个,水环境问题7个,土壤问题2个,其他环境问题3个。经过调查核实,其中16件为属实,1件为不属实。现将上述三批17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4X340000201811050001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北面山上的安徽飞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私自推平山坡建厂,无土地使用证,破坏生态;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很大;无证非法开采页岩矿,造成山坡陡峭,存在安全隐患。凤阳县大气,噪音,其他污染,生态1、非法占地情况:经查,安徽飞越建材有限公司在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非法占用土地40.92亩。目前,凤阳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 2、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问题:该公司使用布袋除尘,厂区卫生干净整洁,物料堆放完全覆盖,周边没有居民,不存在噪声扰民。 3、非法开采问题:2016年7月,县国土房产局曾查处过该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在凤阳县官塘镇大刘山开采石灰岩矿石问题,处罚没款2万元已缴纳到位。随后至今未发现有非法开采问题。属实1.凤阳县国土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40.92亩土地;责令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02亩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26亩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罚款人民币35.47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履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中。 2.凤阳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巡察,督促企业继续保持厂区卫生干净整洁。 3.凤阳县国土房产局、县公安局、官塘镇等部门,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矿山的有效监管,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行为。10X340000201811050012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古河镇艾唐村小高队胡庆峰养猪场,距离小高村居民区只有160米,猪场臭气影响居民生活;猪粪经简单沉淀排入池塘和农田,造成水环境污染和农田减产。全椒县水,大气,土壤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全椒县古河庆丰养殖场有营业执照,实施了雨污分流,养殖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池塘储存,用于苗木灌溉,化粪池为砖混结构,池塘无防渗措施,猪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老竹塘和周边农田。根据GPS定位及谷歌地球标尺测量,全椒县古河庆丰养殖场(经度:117°58′23.89″,纬度:31°56′11.78″)距离古河镇小高村约250米,养殖场气味对该村村民生活有一定影响。依据《全椒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政办〔2014〕71号)和《全椒县镇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划分方案》(全政办〔2017〕113号)中养殖区域划分,该养殖厂位于古河镇禁养区范围内,古河镇已将该猪场列入拆迁范围,2018年9月13日已对该猪场进行评估;后发现该猪场重新恢复养殖,全椒县环保局2018年10月12日已对该猪场重新恢复养殖情况开展调查,协助古河镇推动对该猪场拆迁进度。属实全椒县环保局已对该猪场开展调查,要求该猪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古河镇开展拆迁工作。目前古河镇已完成对该猪场评估工作。要求对现存栏猪进行转场,尽快拆迁。35D340000201811050008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双山村汪祖美养猪场,臭味刺鼻,粪便流向湖岗河,污染环境。明光市水,大气经核查:该养殖场位于明光市潘村镇双山村,该养殖场租赁双山村小学(废弃),面积约240平方米,存栏母猪11头,仔猪和种猪约60头,规模为150头/年,主要从事母猪饲养,仔猪出售,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该场将养殖废弃物堆放距离猪舍500米围墙处,无遮盖,猪舍废水外排至鱼塘,未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属实明光市整改办责令养殖场立即整改;依据《明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政办〔2018〕8号)文件要求,明光市农委组织养殖户进行整改,在养殖场外新建三级沉淀池和储粪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9D340000201811050020滁州市明光市泊岗乡泊岗村文化广场西侧200米处,张在雷、张在云兄弟花生加工厂,生产加工时粉尘污染严重,设备噪声扰民。明光市大气,噪音经核查:举报人反映泊岗乡文化广场附近张在雷、张在云两家花生加工厂,核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粉尘污染严重,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明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属实明光市整改办责令停止生产,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截止11月9日下午,张在雷、张在云两家花生加工设备已完全拆除。40D340000201811050036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天铜路杨村镇工业园,峇一药业外排刺鼻气味,尤其夜间气味更浓,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河流,造成鱼虾死亡。博资科技公司生产时排放酸性污水,产生刺鼻气味。天长市水,大气2018年11月6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药剂辅料添加更换记录清晰,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常气味;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工况良好,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杨村镇园区污水专管汇入杨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在线装置适时数据、历史数据显示外排废水浓度符合接管标准要求,随行专业人员采集总排口水样1组交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56、COD165mg/L、氨氮5.171mg/L均符合接管标准要求。2018年3月28日该公司委托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4月11日出具基越检字第180369号检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天长市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使用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常气味;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工况良好,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杨村镇园区污水专管汇入杨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随行专业人员采集总排口水样1组交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93、COD101mg/L、氨氮1.137mg/L,均符合接管标准要求。2018年11月7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专业人员采集杨村河水样送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8.01、氨氮0.857mg/L、总磷0.238mg/L、化学需氧量29mg/L、高锰酸盐指数7.2mg/L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标准限值;同时,汇总2018年2月5日、3月12日、8月21日三次监督性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标准限值;四次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杨村河水质状况正常。天长市农委渔政站经认真排查确认:今年以来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杨村镇工业园外排生产废水,造成附近河流鱼虾死亡的举报,也未发现杨村镇工业园区附近河流鱼虾死亡的现象。反映夜间气味更浓情况属实,夜间受气压等气象条件影响,园区周边气味与白天相比略差。属实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群众诉求,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对两企业分别提出监察意见。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正常运行各类防治污染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按年度计划尽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3、进一步规范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台账,明晰药剂、辅料添加、更换记录。 天长市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1、正常运行各类防治污染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尽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水处理站不适气体浓度减轻对相邻居民的影响。54D340000201811050056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周圩村的常发公司从事采石作业,运输时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凤阳县大气该企业为持证矿山企业,经现场查看,所反映道路为砂石道路,主要是企业用于运输矿石,道路保洁工作主要由企业自行负责。由于道路有灰尘,致车辆经过时有扬尘,影响附近环境属实1、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2、对矿山主要沿途运输道路和矿区内道路坑洼处填平加固、加宽,并安排一台机械专门用于日常道路的整修加固,保证了道路平坦整洁、砂石硬化,无坑槽、无积水; 3、制定了抑尘晒水时间表和相关管理措施,指定三台洒水车每天定时对运输道路、周边村庄街道运输道路(延伸到周圩医院丁字路口)和矿区内作业点进行洒水降尘,保证道路路面潮湿不起扬尘。 4、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全部篷布覆盖,运输道路限速通行,保证无抛洒现象存在。 5、开采工作时间已调整至晚上6点半全部结束,包括运输车辆在六点半之前全部驶离矿区和村庄运输道路,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6、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道路干净整洁。1X340000201811060009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南屏山省级森林公园旁边的全椒同力标准件厂,使用油漆、汽油、涂料等物料,每到天黑就偷排有油漆气味的废气,污染大气,周边有600多户居民(莲花山庄),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全椒县大气经查,该公司精加工车间正在生产,喷涂车间已于2018年11月1日停止使用,有一台0.3t/h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无污染治理设施,现锅炉已停用。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锅炉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设施;生产车间内,产品、原料未分类堆放;生产车间地面积尘较重;厂区内废旧设施等杂物露天堆放,环境较差等。属实全椒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车间内地面积尘;配套安装锅炉粉尘收集设施;限期7日内完成车间内产品、原料分类堆放。全椒县经信委已制定该企业搬迁方案上报全椒县人民政府。目前该企业喷涂车间已停产,锅炉已停止使用。15D340000201811060035滁州市明光市女山湖镇光明村青祝郢小学、赤塘村塘郢小学、女山湖镇渔场小学内都有生产树脂加工产品(服装展示模具)的作坊,三个作坊都存在粉尘污染、喷漆废气污染(无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产品加工剩余垃圾污染的问题。明光市大气,土壤经查,信访举报涉及的女山湖镇人体模具加工作坊分别为秦明、李勇、尤瑞芳于2018年5月份分别租赁青竹郢小学、赤塘村塘郢小学、渔场小学等三所废弃小学场地,主要工艺将树脂与玻璃纤维混合后倒入磨具,成型打磨喷漆成品,主要污染物打磨时产生的粉尘及喷漆废气。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未能提供环保相关审批手续,企业无污染处理设施。属实明光市环保局根据《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对三家加工作坊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要求三家企业自行拆除,11月12日检查时,青竹郢小学、赤塘村塘郢小学内人体模具加工作坊已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对原料及产品进行了清除,场地已恢复原状;渔场小学内人体模具加工作坊生产原料及产品已清除,场地基本恢复原状,风机未拆除,预计14日完成拆除工作。43D340000201811060002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内万和北路的峆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有毒刺鼻性气体,废水通过厂内深井排入地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天长市水,大气2018年11月6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药剂辅料添加更换记录清晰,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常气味;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工况良好,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杨村镇园区污水专管汇入杨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在线装置适时数据、历史数据显示外排废水浓度符合接管标准要求,随行专业人员采集总排口水样1组交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56、COD165mg/L、氨氮5.171mg/L,均符合接管标准要求。2018年3月28日该公司委托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4月11日出具基越检字第180369号检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经天长市水利局确认:该公司院内水井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于2014年3月24日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用于工业用水。 2018年11月9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专业人员采集深井水样送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35、COD4(L)mg/L(低于检测限)、氨氮0.834mg/L,水质状况正常。 属实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群众诉求,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监察意见:1、按年度计划尽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2、将厂内深井审批情况及用途向社会公开,消除误解。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取水许可证》复印张贴于公司门前。59D340000201811060008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相官街道的华萃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来安县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8日来安县环保局会同县规建局、汊河镇人民政府对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来安县环境监测站于公司厂区北侧、西侧各设2个监测点对该公司厂区昼、夜噪声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来安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报告(来环监字﹝2018﹞噪第03号)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昼间达标,夜间超标。 同时,检查发现存在其他问题:1、车辆冲洗设备损坏严重,未按规定正常使用;2、场区内露天堆放材料,无降尘抑尘措施,封闭式库房内未安装喷淋(雾)系统;3、场区内自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沟槽过少;4、出入口门前市政道路轻度污染,场区内道路污染严重;5、部分混凝土罐车未安装防滴漏设备;6、混凝土废渣在场内散放,未及时清理;7、配料仓、传送带未封闭。属实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午间和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案件的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同时根据2017年6月26日《来安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来发﹝2017﹞10号),来安县环保局已于11月10日将该案移送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来环移字﹝2018﹞2号)。2018年11月11日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20日内加装隔音设备,待整改完成后来安县环保局将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复测。 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公司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相关规定,2018年11月9日来安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达《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责令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公司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报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整改完成报告书》。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及《来安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来发﹝2017﹞10号)规定,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11月11日将案件移送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3X340000201811070002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铺镇小王村山场林地被毁500亩,开采砂石和养鸡场污染问题”未完成整改。因开采砂石被毁的300亩林地未按照整改设计方案完成施工,毁林200亩建设的两座养鸡场仍未拆除。凤阳县其他污染,生态1.2017年5月,滁州市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反映滁州市凤阳县总铺镇小王村山倪村民组山林被毁。黄仕文2004年开山毁林,2008年担任书记后更是大肆开山毁林开采石英砂出售,毁坏山林500多亩,多次向镇、县、市、省信访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和回复。”信访件后立即向凤阳县进行了交办,经凤阳县调查:2007年7月27日至2014年8月期间,凤阳县总铺镇小王村原支部书记黄仕文在牛盘山非法开采,从未办理过林地占用手续,占用牛盘山林地面积48.1(105-35-3-18.9)亩。2014年8月14日,凤阳县公安局对黄仕文非法占用总铺镇小王村林地立案侦查,2015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黄仕文被凤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30日黄仕文经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凤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10月10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6月23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判处黄仕文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认定毁坏林地15.11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挪用1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目前,黄仕文已刑满释放。为解决总铺小王村牛盘山开矿林地毁坏问题,2017年凤阳县国土房产局结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将总铺镇小王村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目前,总铺镇小王村矿坑治理已复垦到位,交由总铺镇小王村村民耕种。该信访件已整改到位。该信访件未涉及养殖场投诉。 2.群众反映的两座养殖场分别为真牛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白云山生态养殖场。真牛综合养殖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肉鸡合作养殖企业,共建有八栋鸡舍,因年初雪灾压塌了4栋鸡舍,一直没有维修。据了解该养殖场从2016年7月一直处于停养状态。经查,2009年至2010年期间其先后在承包山场内建设了养鸡设施和办公用房,共占用林地11亩。滁州市森林公安局于2014年6月6日依法刑事立案,2015年5月28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凤阳县真牛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认定林地19.2亩),判处罚金20万元;葛良群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位于南侧的白云山生态养殖场从事林下土鸡养殖,也因年初大雪压塌养殖棚舍后停养至今。2011年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养鸡设施占地18.5亩。2014年6月6日,滁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立案,同年8月12日,滁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向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现该案未宣判。属实凤阳县将对非法占用的养殖场依法拆除。4X340000201811070028滁州市全椒县古河镇艾塘村小高队的胡庆峰养殖场(离乡村公路约3米,离小高村居民点约160米)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猪粪、污水经简易沉淀后流入小高池塘和农田,影响庄稼生产。投诉人要求拆除养猪场。全椒县大气,水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全椒县古河庆丰养殖场有营业执照,实施了雨污分流,养殖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苗木灌溉,化粪池为砖混结构。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老竹塘和周边农田。根据GPS定位及谷歌地球标尺测量,全椒县古河庆丰养殖场(经度:117°58′23.89″,纬度:31°56′11.78″)距离古河镇小高村约250米,养殖场气味对该村村民生活有一定影响。今年古河镇依据《全椒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政办〔2014〕71号)和《全椒县镇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划分方案》(全政办〔2017〕113号)中养殖区域划分,该养殖厂位于古河镇禁养区范围内,已将该猪场列入拆迁范围,2018年9月13日已对该猪场进行评估;后发现该猪场重新恢复养殖,全椒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2日对该猪场重新恢复养殖情况开展调查,协助古河镇推动对该猪场拆迁进度。属实全椒县已对该猪场开展调查,要求该猪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古河镇开展拆迁工作。目前古河镇已完成对该猪场评估工作。要求对现存栏猪进行转场,尽快拆迁。5X340000201811070021滁州市全椒县古河镇艾塘村小路队的徐咏养猪场(离乡村公路约2米)气味难闻,污水直排至池塘,造成村民庄稼减产。全椒县大气,水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全椒县古河镇大徐养猪厂有营业执照,养殖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养殖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化粪池简单过滤沉淀后用于苗木灌溉,化粪池无防渗漏措施。根据GPS定位及谷歌地球标尺测量,全椒县古河镇大徐养猪厂(经度:117°58′25.40″,纬度:31°56′7.09″)距离古河镇小路村约250米,依据《全椒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政办〔2014〕71号)和《全椒县镇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划分方案》(全政办〔2017〕113号)中养殖区域划分,该养殖厂位于古河镇禁养区范围内。属实全椒县环保局已对该猪场开展调查,要求该猪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古河镇开展拆迁工作。目前古河镇已制定拆除方案,正在开展对该猪场评估工作。8X340000201811070011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吕坝组与西王镇冉村组交界处(龙山脚下)的一家石料加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夜间货车运送石料时,产生的扬尘、噪声严重扰民。全椒县大气,噪音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全椒县西王镇悦凯建材厂主要生产设备有:碎石机一台、制砂机一台、铲车两台、地磅一套、输送带十三条、变压器两台等。根据该厂提供的设备清单、租赁合同及相关发票收据等,该厂总投资约586.5万元。该厂有营业执照,未报批环评文件,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简单的喷雾(有一台炮雾机)、喷淋(部分生产设备上安装了喷淋系统)、洒水车进行降尘,但厂区未设置围挡、厂内隧道洞渣和废水泥块等原材料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直接露天堆放、进出口处无车辆冲洗设备、生产设备及输送带未封闭、未采取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易造成粉尘随意排放。砂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池塘内循环使用。由于厂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且通往该厂的道路为乡村土路,车辆通过时易产生的扬尘。根据谷歌地球GPS定位及大墅镇村干部介绍,全椒县西王镇悦凯建材厂(经度:117°56′35.07″,纬度:32°2′0.65″)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产生的噪声、扬尘对大墅镇大墅居委会街道两边住户有一定的影响。属实全椒县环保局已对该建材厂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该厂已停产。13X340000201811070014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铜城镇于庄开发区富明西路的安徽休一制药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投产以来一直偷排工业废水,夜晚偷排工业废气。2018年10月28日,群众在厂区发现两根深埋钢管,疑似向地下偷排污水。天长市水,大气经查: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建成设计能力500吨/天污水处理站一座对工艺废水、冲洗水、生活废水进行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通过高架明管汇入铜城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外排,不直接向环境排放。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目前,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因前期气味投诉问题应周边群众要求已于2018年10月18日停止调试;10月30日,暂停了污水处理站的调试,剩余废水暂存于收集池内,总排口无废水排入高架明管。前期已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该公司厂区内进行开挖,发现私自开凿的水井一口,同步采集水样送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63、化学需氧量10(L)mg/L(低于检出限)、氨氮0.127mg/L,指标未见异常。属实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正按专家建议在达标的基础上优化污染防治技术方案,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减轻对相邻居民的影响;对该公司在厂区内私自开凿水井的违法行为,天长市水利局已依法作出:1、封填非法开凿的水井;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处罚决定。(天水罚字〔2018〕第01号),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将非法开凿的水井封填完毕,罚没款已缴纳到位。21X340000201811070017滁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创业园几十家企业无环评生产至今,污染周边环境。琅琊区其他污染经查,信访所涉园区为市第二创业园,在2010年9月创建,园区已经取得滁州市环保局关于《滁州市第二创业园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文件批复。该批复同意园区项目建设,入驻企业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当时,市第二创业园未按要求办理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手续;园区内现有入驻企业17家,2010-2014年先后有5家企业办理了环评登记申报手续,但也没有办理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手续。其他12家入驻企业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属实因该园区土地已调整控制性规划,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居民住宅用地,且厂房与后建的扬子路小学防隔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入驻企业已无法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将要求入驻企进行搬迁,逾期未搬的,予以关停。同时扬子集团将不再与入驻企业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协调市经开区利用已建的空置厂房,让园区企业迁入,并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41D340000201811070039滁州市琅琊区丰乐大道山水人家小区附近(北至南营房,南至长乐小区,西至西涧中路,东至恒大名都小区)从早上6:00至凌晨1:00有类似酸性的刺鼻性气味,无法确定气味来源。琅琊区大气11月8日接交办信访件后,滁州经开区管委会立即于当日下午开始,对投诉人反映的区域(目前已是滁州主城区)、反映的时间段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现场摸排和群众走访,至目前,除距离山水人家小区较近的滁州正大有限公司周边偶尔有异味外,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酸性的刺鼻性气味。滁州市环保局同步对滁州正大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该公司环评、验收手续齐全,利用玉米、豆粕、玉米酒糟、鱼粉等经粉碎混合后制饲料粒,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2018年9月15日以来,因非洲猪瘟,该公司使用“浓戊二醛溶液”(有刺激性特臭)对进厂车辆进行消毒,但使用时用大量清水稀释,气味影响范围不大。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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