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9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正在上班的被执行人朱某抓个正着,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原来朱某系全椒某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安徽某食品公司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全椒某物流公司赔偿安徽某食品公司损失238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作为该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某对法院的传唤始终置之不理。被拘传至法院后,朱某坚持辩称自己没钱。当执行法官向其说明她的拒绝履行行为将会给她带来长达15日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时,朱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让朋友帮忙取出存款2.45万元履行义务,仅仅2个多小时,该案就得以顺利执结。
人无信不立。对于言而无信、欠债不还的“老赖”,不仅要受到来自社会舆论的谴责,还要受到来自法律的制裁。(孙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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