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滁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刘昌玉同志因病于2014年1月20日8时在滁州逝世,享年77岁。
刘昌玉,男,汉族,安徽全椒县人,1937年10月生, 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滁县沙河公社团委书记、县政工组秘书,共青团滁县县委副书记,滁县琅琊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滁县政府副县长,滁州市委(县级)副书记、书记,滁县地委委员、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一届、二届政协滁州市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1年4月退休。
刘昌玉同志遗体定于2014年1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滁州市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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