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全椒县今年以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管理。
该县财政除中央、省级补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资金外,2012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预算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县有关部门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前期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
规范资金拨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资金,经过县政府批准后,县财政及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即县房产和重点建设管理局,他们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序时进度以及建设工程需要,经县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将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目前已经拨付建设资金8600万元。
加强监督与检查。县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对违反建设资金项目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张树木)
新闻推荐
全椒为流动人口送去中秋祝福
全椒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全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