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琼)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了财政透明度。
公开主体更“清”。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解释”原则,各公开主体依法履行预决算公开义务,有序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公开时间更“准”。财政部门统一本地区预决算公开政策,市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在市人大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市直各部门按照公开时限规定,集中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公开方式更“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各部门也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步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部门单位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公开范围更“广”。在完整公开政府“四本预算”基础上,还公开了转移支付预算及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等信息,并附政府预决算说明。同时,不断拓展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今年新增公开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表等信息。
公开内容更“细”。在公开科目上,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支出功能分类均公开到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支出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在文字说明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在公开表格上,部门预决算公开了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十七张表,确保预决算公开信息全面、完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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