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15:30,滁州市凤凰东路人民广场南门,一辆大众轿车起步变道时剐蹭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别克轿车。交警到场后发现,被剐蹭的别克轿车驾驶员面色泛红,并散发出轻微的酒味。此后,该驾驶员被带至交警岗亭作进一步处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为45ml/100mg,确系为饮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驾驶员马某某被处罚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同时也因为酒驾,本来没有事故责任的马某某要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并为对方车损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赵魁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周梅/文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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