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镜园”(廉政文化公园),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琅琊山脚下,位于东坡西路与西涧路交叉口西北角处,毗邻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该园秉承“寓情于景、润物无声”的设计理念,将园内廉政文化建设展现出鲜明的滁州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于无声处话廉洁,将于近期向市民正式开放。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传承廉政文化精髓,用摄影的艺术语言,形象地、多角度地、全方位地反映“镜园”风貌,现面向社会征集“镜园”摄影作品。
一、主办单位
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内容
弘扬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通过对镜园内人文景色的艺术表现,寓意勤政、清廉、公平、正气等。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投稿作品须在此期间报送至邮箱czsyjxh@163.com)
四、奖项设置
从来稿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40-60幅,每幅奖金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来稿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内容要符合题材要求,取材地需在“镜园”范围内。作品健康向上,富有创新性和时代气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投稿作品,讲求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不接受利用电脑PS、合成的作品;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投稿人保证用真实个人信息投稿,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作品需报送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3MB。投稿时请在标题中注明【镜园参赛摄影作品】字样,作品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拍摄时间、地点”为序命名。
4.凡不按要求报送作品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得入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六、作品评选和使用
1.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2.评委会成员不得参加此次投稿。
3.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线上线下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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