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郝腾飞记者张开兴实习生贺研)今年以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上半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02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1200余万元。
规范严格保公平。严格“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一个流程,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基础上,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并进行公开公示;县(市、区)在全面审查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审批后的临时救助家庭,由受理部门及时将信息录入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县、乡、村三级共享机制。
精准及时放权限。完善认定办法,坚持应救尽救,区分急难型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分类施救,将救助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每个乡镇(街道)拨付不低于6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增强临时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优化服务求实效。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政务大厅,在全市112个乡镇(街道)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困难群众对象数据库,对本辖区内困难家庭和个人进行登记备案、动态监测,及早发现、及早救助;利用下村入户、“扶贫日”活动等时机,公开救助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积极宣传救助政策、条件和办理程序等,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对急难型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简化审批手续,采取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批、先行救助、补办手续等做法,为困难对象提供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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