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晓东)从代表城市形象的地标建筑到遍布街头的道路设施;从公园游园的健身器材到广场小区的绿化、草坪,从主次干道的路灯、护栏到从大街小巷的垃圾箱、指示牌……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们享用的公共设施越来越多。各类公共设施,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也美化了城市环境,成为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
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在享受着社会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但不是每个人对公共设施都会尽心爱护。破坏公共设施现象,不仅给人们生活造成不便,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对待公物,滁州文明16条中,“不损坏公物,不毁绿种菜”对我们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看着城市环境越来越美,公共设施越来越齐全,大部分市民都十分自觉,能够做到爱护公物。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滁城街头仍存在一些隔离桩被损坏、垃圾桶被踢翻、健身器材“缺胳膊少腿”现象。同时,在一些公园、广场里,也出现了一些草地和绿化带被踩出“人行道”的不文明行为。在一些景点、公园,市民在游玩时仍存在一些攀爬毁绿现象。
文明解读:
对待公物,我们每个人或是爱惜或是破坏,个人的素质都会通过这些公物折射出来,城市的文明与否也因此而体现出来。如何禁止破坏公物的行为,维护好我们共同的社会公共设施?相信除了日常管理养护到位之外,也与市民素质密切相关。只有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呵护下,我们的公共设施才会物尽其用,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仅是一句宣传,更是一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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