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延庆 记者吕静远)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立足本职,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服务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市审计局、市城投公司印发《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管理,理顺资金投入机制,细化资金申报、审核和支付流程,提高使用效益。
统筹创建资金管理。提前做好项目的储备和包装;全面研究上级的各项投入政策,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投向创建工作;创新资金筹集方式,通过债券、PPP等模式,多方位、全过程筹集资金;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在2019年度预算编制时主动上门会商创建工作,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加快创建项目实施。目前已向琅琊区、南谯区预拨付周转金各5000万元,并及时补充基金;“2018年滁城住宅小区文明创建达标经费保障”等8个项目计3.15亿元已纳入创建资金保障范围。
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厘清业主(建设单位)职责,明确其在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上的责任,市财政对创城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组织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依据;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程序报请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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