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记者9月26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持有滁州交管部门2016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且在去年无交通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或个人所有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七座及以下)行驶证,且在去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车主,可参加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开展的“无记分有奖励”活动。
本次活动设置全省一、二、三等奖共48名,奖品为新能源轿车及汽油。具体为,全省一等奖3名,各奖励一辆省产品牌新能源轿车;全省二等奖15名,各奖励一吨(1000L)汽油;全省三等奖30名,各奖励半吨(500L)汽油。
(记者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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