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根据《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办法》,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限,重点围绕滁州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提出。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立足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促进滁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四、国家机关、团体、组织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提交《立法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宗旨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法律对策、起草法规的单位和提请审议的时间安排等。公民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但应当同时提出立法的目的、必要性和立法依据。
五、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
六、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北楼809室)
联系电话(传真):0550-3026102
电子邮箱:czfgw79@163.com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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