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生产、销售、行驶等环节;交警呼吁,不购买不驾乘载人三轮四轮电动车
“买买菜”、“接孩子”、“自己用”、“不拉人”,关键是“不用上牌照”、“无需考驾照”……近些年以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因为各种“方便”,在滁城大街小巷悄然兴起,这给交通安全带来重重隐患。鉴于此,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印发《滁州市城区电动三(四)轮车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对滁城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行驶等环节进行严管和查处。
身份不明 隐患重重
日前,滁城南谯北路与琅琊东路十字路口,一辆加装遮阳棚的电动四轮车,被滁州交警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戴纪祥拦下。听说自己的车辆“不能上路”,车主非常不理解:“给买,为什么不给开?我又不拉客赚钱,车厢里坐的都是自家人。”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载人三(四)轮电动车,皆属于非标车辆。也就是说,这些车辆虽然打着“非机动车”的旗号,可某些标准已经达到机动车的标准,在路上行驶时隐患重重。
正因为电动三(四)轮车的“身份”尚不明确,既不能入非机动车的户,也无法悬挂机动车号牌,所以不能办理保险等相关业务。根据路面民警介绍,这类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车祸,车辆没有保险,承担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不仅交通安全隐患大,也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诱因”,民警说。
联合整治 查处乱象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近日,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印发《滁州市城区电动三(四)轮车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将对滁城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行驶等环节进行严管和查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各单位权责权限,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经营商户无照、超范围经营电动三(四)轮车行为,销售伪劣、不合格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查处经营商户误导、欺骗消费者购买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质监部门负责查处企业生产伪劣、不合格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查处企业非法改装、组装电动三(四)轮车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路牙石以下道路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行为,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封闭式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城管部门负责查处经营商户占道经营行为,查处路牙石以上道路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行为。
交警呼吁 拒买拒乘
目前,各部门正深入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经营商户,摸排并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销售品牌、产品合格证等基本情况,并宣传整治相关内容。8月6日至31日,将开展集中整治。
据了解,滁州市多部门实施的这场联合整治,将促进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经营商户证照齐全,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三(四)轮车,无占道经营现象,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文明驾驶,各行其道,车辆规范停放,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同时,市交警支队呼吁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载人三(四)轮电动车。
(记者包增光 文/图)
图为民警拦下一辆加装顶棚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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