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男子陈某某,在上海住着300多平方米的豪宅,却不交约19000元的物业费,在被裁决要求交纳物业费后,还躲了起来。日前,滁州市琅琊区的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陈某某的全部银行账户。无奈之下,陈某某从上海来到滁州琅琊区法院,当庭交纳了全部欠款。
被执行人陈某某本是滁州琅琊区居民,2007年购买了上海市青浦区某小区300多平方米的豪宅一套。不过其欠付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的物业管理费近19000元。为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依照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4月5日依法裁决:陈某某支付物业管理费18958.80元、滞纳金4030.84元,承担仲裁费4199元。
但该裁决书作出后,陈某某并未主动履行。为此,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向琅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陈某某的银行存款,并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近日,陈某某从上海来到琅琊区法院执行局,表示其全部账户被冻结后,不能交纳水电费,不能为孩子交纳学费,日常活动受到严重制约。因此,其要求当庭还清欠款,以便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
(原题为《男子坐拥上海300m2豪宅却拖欠万元物业费 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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