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林业部门获悉,滁州市4月底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市、县、乡三级林长名单近日公示,共设立林长3162人,其中市级37人,县级89人,乡级855人,村级2181人。
据了解,滁州市市县乡三级“林长制”方案全部出台,以行政村、林场(林区)和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将辖区森林绿化划分为1040个网格单元;与此同时,“林长制”还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预防治理森林灾害以及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划分1040个网格单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滁州市于2017年底正式印发《滁州市林长制工作方案》,在滁州市全面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并全面推行“林长制”。据滁州市林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滁州市分别从网格化护绿,项目化增绿,信息化管绿,产业化用绿,市场化活绿五方面具体实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样板区,进一步推进“林长制”。
据介绍,滁州市通过系统划分片区等,实施网格化护绿,确保林长出实效。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林长制”方案全部出台,树立林长公示牌427块,落实护林员912人,同时以行政村、林场(林区)和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将辖区森林绿化划分为1040个网格单元,网格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强化监管,保障林“长治”
“设立‘林长\’的目的在于责任到人。”该负责人介绍,滁州市在建立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分级设立“林长”,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生态滁州样板提供制度保障。据悉,市级设立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林长制体系,并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明确林长会议、林长制办公室、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等工作职责。其中,市级林长制会议成员由市直35个单位组成。
“推行‘林长制\’,既能实现森林生态保护的到村到点,对更好地保障林‘长治\’也有着积极意义。”该负责人表示,“林长制”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预防治理森林灾害以及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见习记者汤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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