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据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滁城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目前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即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等级收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10%,下不设限;另外,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的小区,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8至12元,不得上浮,下不设限。
关于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方面,普通住宅小区目前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其中,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利用非公共部位的场地、设施停车收费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而非新建小区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要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合同到期的,如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专项整治物业服务收费
据了解,本次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滁城所有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历时近八个月,分为政策宣传、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四个阶段。规范整顿的主要内容包括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及收费公示等,着重将当前群众投诉较多、矛盾较突出的小区作为重点规范对象,将不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乱收费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在重点检查阶段,市发改委(物价局)将依据国土房产部门物业服务等级考核结果,对物业服务等级下降的小区,将相应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违规收费问题,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居民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疑问或异议,可以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反映。” (见习记者 汤珏)
物业服务几乎和我们每一个居住在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人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滁城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矛盾或争议时有发生,同时,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滁州市日前组织开展了滁城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新闻推荐
明确“靶向”抓好创城
滁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滁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