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邦军)记者从市城管部门了解到,滁州市日前印发《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16日至5月31日,是全面整治、强制拆除阶段。
根据方案要求,凡在本市城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违反城市市容市貌标准、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种类型户外广告,将一律拆除。具体整治范围包括:利用建筑物墙面和顶部设置的LED显示屏、喷绘、大牌等户外广告;利用路灯杆、电杆、路名牌、交通标志牌设置的灯箱、道旗、指示牌等户外广告;利用公交站台、阅报栏等设置的灯箱广告;过街龙门架广告和落地式广告牌;高炮广告;垃圾桶、建筑工地以及以电信、电力设施为载体的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据了解,前期各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已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教育、讲解法律法规、逐户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等多种形式,鼓励、动员、督促户外广告业主自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目前,整治已进入强制拆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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