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纪实
被征迁户正在查看现场公示的安置房户型图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小区里,一幢幢新楼错落有致、条条道路纵横相交、缕缕炊烟袅袅升起,处处洋溢着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喜悦心情,给冬天的城市更增添了几分神韵和暖意,一幅幅安居乐业的幸福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头号工程,在保障房建设上,舍得把黄金地段拿出来,土地供应上实行“绿色通道”,建设资金上多措并举,落实资金保障;在棚户区改造上,围绕“拆得动、迁得回、建得好、住得起”,充分让利于民,切实把好事办好。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及资金支持,全力以赴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让一个个棚户区旧貌换新颜,解决了一大批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如今,随着一批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落成,滁州市越来越多的家庭实现了“安居梦”。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在年初“两会”上,滁州市政府将“改造滁城棚户区2000户”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头号工程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成立滁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国土房产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调度把控总体进度,部署督察考核等。制定《滁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实施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进度。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参照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在第一线解决问题。
明确各县(市、区)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形成以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截至目前,滁州市已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4376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棚改新开工任务,基本建成棚改及公租房1914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
同时,滁州市还初步形成了以公租房保障为重点、住房租赁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也助推了园区建设和新区发展。
完善考核机制
强化督查问责
在全面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市政府每季度调度一次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巡查与调度,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及时通报,督查督办,重点解决征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过程管理,各县(市、区)把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月,市国土房产局每月对照细化任务进行考核通报,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进一步提高调度频次,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对进度慢的县(市、区),实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问题台账,解决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对于进度依然严重滞后的,安排专人驻点督办,提请市政府采取约谈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对严重滞后的,效能问责通报,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相应处理。
创新工作方法
推进棚户改造
提前谋划,落实项目。按照“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的要求,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地块快速推进。对工程建设涉及的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等,提前安排、优先考虑,涉及到地块征迁工作的,制定地块征迁时间表,倒排工期、限时完成,并将征迁工作列入县域经济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均做到提前做入户调查、提前丈量、提前公示等,为快速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和关键节点,加强施工力量,加快进度,及早竣工交付使用,让棚改居民早日实现“安居梦”。
加快公租房建设进度。各县区、园区政府把抓续建、抓竣工、抓分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分配计划,倒排施工工期,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建立健全公租房台账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公租房小区交通、水电气和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全市累计竣工交付公租房4865套。
规范住房分配
实现应保尽保
严格审核规范分配。出台《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租房申请、配租,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公平公正分配保障房,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现场摇号、现场公布等方式分配公租房,分配情况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电视台现场录像。定期组织开展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清退,把保障对象名单及时在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45299套,分配率88.7%,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新增分配6000余套。
扩大范围应保尽保。在将住房困难和中低收入人群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制定《滁州市市本级关于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分配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公租房提标扩面工作,扩大保障人群,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面,满足广大困难群体对住房保障的需求,实现应保尽保,促进民生改善,提升人民幸福感,全市累计保障以上人群9000余人。
强化建后管理
保障长效运转
市政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被保障家庭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以奖代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调动他们抓好保障房小区管理的积极性;选择信誉好、资质高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目前,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大多在二级资质以上;安置小区中配建一定比例门面房,门面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补助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不足,保障户家庭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物业费、低收入家庭按标准的40%收取物业管理费,确保保障性住房实现长效管理,为困难群体提供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真正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作用。
西涧北路选房点
被征迁户围观现场公示的安置房规划及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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