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8日上午,“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党团员来到滁州军分区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同时将《优抚对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实施办法草案》送到他们手上征求意见,以更好地服务优抚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置业安居,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低利率、零费用”等优惠政策。
据悉,该政策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经多次研究、论证推出的,《办法》规定现役军人或符合条件的6个月内军队转业人员(优抚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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