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晋 群)10月28日,为期一天半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滁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耀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图强、朱云霞、傅厚华、沈中林、李庆宁,秘书长朱承艺出席会议。
会议先后举行了第一次、第二次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15项议程,第二次全体会议共有8项议程。
会议表决通过了《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会后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审批。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滁州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李耀才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作了宣誓。
李耀才强调,作为滁州市第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滁州市已经迈入“立法时代”并开始结出立法硕果。这是滁州市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必将载入滁州的立法史册。《条例》针对市区饮用水水源现状和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了新的规定,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强化了政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上的职责。
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李耀才还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决定》落实到位;二、加强执法检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三、依法加强管理,做好宗教事务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阎中洋、金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发等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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