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明光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全天候、全时段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加工、运输矿产品行为,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落实“蓝天行动”。
9月3日,明光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集中整治工作。《通告》明确,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所有非法开采、运输矿产资源的机械设备要撤出矿产资源区域;所有非法加工矿产产品的企业(点)要自行关闭、拆除供电设施。在规定的期限未撤出、关闭、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处置。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整治工作中,矿区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加强对矿山宕口的封堵和管理工作,在矿产资源区域设点看守;该市矿产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密度和频率,实行昼夜巡查执法。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及时举报各类非法开采、加工矿产品行为。 (李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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