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17〕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面积(㎡)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2017)52明光市横山路与东贸路交叉口东南角33440.0(50.16亩)商业40年1.0-1.2≤50%300060020(2017)53明光市浮山路以东、岐阳大道以南、清平山路以西、八岭湖路以北49788.1(74.68亩)工业50年≥1.2≥40%4784785(2017)54明光市岐阳大道以南、清平山路以东、八岭湖路以北25353.3(38.03亩)工业50年≥1.2≥40%2442445(2017)55苏巷镇明女路南侧、华涛塑料管制造有限公司东侧5328.5(7.99亩)工业50年≥1.0≥40%52525(2017)56明光市乌山路以西、嘉山东路以北、清平山路以东、八岭湖路以南47162.1(70.74亩)工业50年≥1.2≥40%4534535
该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代建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7.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11月1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11月1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竞买人不足3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竞价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30开始进行,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10时止;
挂牌竞价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特别约定
第52号宗地:1.有开发运营10万平方米以上建材家居市场成功案例(竞买人须出具开发项目相关证明文件)。2.施工工期不得超过360天(以施工许可证为准),逾期每日按土地出让价款1‰收取违约金。3.受让人自持商铺不得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且单体工程验收合格5年内不得对外销售。4.对外分割销售商铺的水电表必须按照一户一表配套。
第53、54、55、56号宗地: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
七、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移交宗地
移交宗地四至界线清楚、产权明晰、符合开工条件。
九、本次出让由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4-18号)
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
账号:341183001101000000112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
账号:188711612107
开户行:建行明光支行
账号:34001737608053005009
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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