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谢你们,谢谢你们……”8月2日下午,被害人孙某从明光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不停地感谢着。
去年8月,孙某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不幸被准备掉头、正在倒车的嫌疑人吴某的电动三轮车撞上,造成孙某脾脏摘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后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认定,构成交通肇事,吴某负主要责任。可是吴某家庭贫困,且年逾古稀,事故发生时也受了伤,目前生活不能自理,无力向孙某赔偿。孙某家庭生活本就一般,其脾脏摘除后不能干重活,孩子还在读书,其父母年岁已高,现在全家以妻子磨豆腐维持生活,十分困难。
该院控申人员及时走访了孙某所在的村委会和他本人,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帮助孙某申请到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为他解决了当前生活困难。
据悉,近年来,明光市检察院开展了10余件司法救助,大大降低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信访率,得到了救助对象及群众的高度评价。(王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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