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明光市政协召开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议,根据年初出台的 《明光市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暂行办法》及附件《明光市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本事国土、交通、教育等11个市直部门提案办理质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当场宣布评议结果。
从今年起,明光市政协对提案办理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由政协常委、提案者代表、提案委员会人员组成。评议人员在察阅受评单位提案办理资料,听取受评单位情况介绍,专题调研提案办理成效的基础上,对提案承办工作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评定。评议结果在媒体公布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作为对被评议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分因素的重要内容,其目是最大限度地调动部门办理提案、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真正把提案办理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推动提案办理质量和协商工作水平上台阶。
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是明光市政协发挥政协职能的一项创新举措,收效明显。
(贡发芹 朱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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