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网报道春节期间,明光市物价局会同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了出租车春运价格检查。
发放提醒告诫书。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的规定,明光市物价局郑重提醒和告诫全市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市公交、出租车、班线客运票价等交通运输价格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提价。共发放《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2000余份。
滚动播放出租车价格政策。积极与交通部门协作,在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上宣传价格政策,温馨提示广大乘客:乘车按计价器计费,另加燃油附加费1元。
联合上路检查。物价局会同交通部门抽调4名检查人员,于1月11日开始对明光市出租车票价及明码标价集中检查2天。检查中检查人员先后在火车站、汽车站、世纪广场、人民医院、洪武花园、法院、明光幼儿园、嘉德华府等地拦车检查,现场询问乘客始发点和出租车票价情况,宣传出租车票价政策。1月11日上午检查发现有1辆出租车未明码标价,1辆车把燃油附加费1元串改为2元,现场改正5起,交通部门没收2辆出租车行驶证。对出租车在车内没有粘贴出租运价表的行为,检查人员责令司机立即到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领取出租运价表。1月11日下午检查以来未发现违价行为,扭转了多月来出租车乱涨价行为,目前出租车基本上能执行起步价3元/2公里,计程价每公里1.3元,燃油附加费1元的规定。
公布举报电话。物价局在政府网站和主要街道宣传、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节假日、星期天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
组织巡查。分组分路段不定时检查春运价格执行情况,明确处罚规定,发现1起处罚1起,严禁违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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