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发朱守晶
“今年10月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县直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达\’的目标。”前不久,笔者从县财政局获悉,4月份以来,来安县在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发改委、审计局、农委等6家预算单位开展了第二批公务卡改革试点,现已办理公务卡475张。
来安县是全省76个县(市、区)中仅有的5个公务卡改革县(市、区)之一,公务卡制度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2011年9月,来安县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率先在县财政局机关进行了公务卡改革试点,为财政局五十多名在职工作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开通了手机短信免费提醒业务,并根据每个人工作岗位和因公外出几率,确定了10000—50000元不等的信用(透支)额度。
公务卡改革涉及到现金管理、信用卡管理、报销程序、会计核算等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诸多方面,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来安县严格规定了公务卡使用范围,即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及零星购买支出等,能够满足公务卡受理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先后出台了《来安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来安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监管的通知》等文件。同时还和代理行签订了《来安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财政局、人行、代理行、预算单位、持卡人等各自职责和义务,为公务卡改革在全县铺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针对大多消费场所不具备刷卡结算的条件,公务卡使用环境受限制的客观情况,我们提出了‘一人两卡,卡银结合,公务支出零现金结算\’的解决办法。”县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除公务卡外,他们还为每人办理一张灵通卡(借记卡),同时借助原单位备用金卡开通网上银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使用公务卡结算,按规定程序报销后,通过授权支付将报销的费用打入个人公务卡账户;单位日常的零星开支,采用两个途径解决:一是经办人员个人现金垫支,报销后,将报销费用打入个人银行灵通卡;二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个人向单位借款用于单位零星开支,如驾驶员的过路过桥费等,所借款项通过网银或授权支付打入个人银行灵通卡,然后凭报销后的发票抵冲借条。据不完全统计,财政局机关因公外出现金结算总量与实行公务卡前相比,下降了80.1%,基本实现了一张公务卡,因公外出“不借现”;一张灵通卡,零星开支“不提现”;卡银结合,规范运作“不需现”的预期目标。
随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有效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大幅增强了公务支出透明度,在减少现金结算、预防廉政风险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目前,包括二级机构在内,全县已有十四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改革,共办理公务卡530张,辅助借记卡(灵通卡)526张,实现公务卡消费结算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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