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杀仕人的地点主要在南门大桥河边、青羊宫、大慈寺等地。图为1909年的青羊宫。
据清初成书的《纪事略·甲申纪事》记载,张献忠下诏:凡有前朝在籍乡绅及未做官的两榜举人、贡生、监生、吏农、新旧生员、童生、民间俊秀子弟、下至医卜僧道、与夫深山穷谷隐逸硕士,凡有一技之长,能出谋划策者,皆由地方官“敦察礼请”,造具名册“起送来京(成都),参加考试录用”。“观望”不到者,从严治罪。
这样一来,民间所有读书人,有名望的人,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都被起送到成都,听候张献忠摆布、屠杀。时人顾山贞在所著的《蜀记》中说:“及至十月中旬,各绅士前后俱到,一家有父母祖孙齐来者,有随带子侄应召者;送考教官不下千余员,随行仆从不下万余人。献忠即收(入)大慈寺中,每日用骁贼千余防守寺门,每日(汪)兆麟点(名)一次。寺内又令四城兵马(司)正副二员随带甲士千人,日夜巡缉。有同坐偶语者,即令兵马司登时绑出东门斩首!”
明末华阳县令沈云祚之子沈荀蔚所著的《蜀难叙略》中记载:“南门外万里桥为杀戮之所”。万里桥即今成都老南门大桥。
由于赴考者到成都的时间先后不一,人数众多的士子、绅士、名望、艺人也不能住在一处。张献忠屠杀上万仕人,也不可能是一天的事,更不可能同在一地,所以杀人情景的记述当然不尽相同。
总的说来,杀人刑场,则主要在南门大桥河边、青羊宫、大慈寺等地,因为这些地方都临锦江,把人杀了即“推尸江中”,十分方便。
《蜀记》中还记载:“各举子皆知其诈,然既入罗网,有翼难飞,听之而已”。时人思想家费密在所著的《荒书》中记载,考生发觉张献忠借考试杀人后,以各种方式“逃去者亦有二千余人”。
还有,一贯怂恿张献忠乱杀人的汪兆麟又鼓动张献忠斩草除根,对张献忠说:“被杀诸生因到省应考,被羁日久,他们家眷肯定口出怨言,意欲为乱,请老万岁(献忠手下的人都把他叫‘老万岁’)降旨,令各属地地方官将诸生家口亲戚,枷锁押来问罪。”这样受株连,投河、投井、自缢,被杀者成千累万。
纵观一两千年来的农民起义战争,哪有不杀人的,只是手段残忍程度不同而已。从清人彭孙贻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平寇志》看来,不分顺逆,不问青红皂白乱杀者也不止张献忠一人。闯王高迎祥有次抢得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那个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作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一宿,第二天早起即拉出去杀掉。
《四川简史》178页说:“张献忠的军纪严明”。其证据是《大西骁骑营都督刘禁约碑》碑文说:“务期兵民相分相安……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一体连坐……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不许守士文武官员娶本土妇女为妻妾,如违者究”。要知道这个“大西骁骑营都督刘”就是降张又降清的明将刘进忠,也是引清军入川杀张献忠的带路人。他和张献忠的义子孙可望、李定国、白文选等人都曾数次反对张献忠乱杀无辜。
有多件资料证明张献忠性情古怪,喜怒无常。比如,在入川之前,他到汉州(今武汉市蔡甸区),地方许多百姓“匐伏道左”来欢迎他,他很高兴,遂赏给每人一块元宝。入川之后,他到新都之时,同样有百姓早早来路边迎接他,他却勃然大怒:“他们是想要老子的元宝吗?”下马折根路边的粗树技,挚在手中朝着人群乱打,当场打死数人。
张献忠对开科取士很感兴趣。强迫所有秀才、举子都要参加,并亲自出题、阅卷,品评高下,决定名次。他取中了状元张大受,此人仪表堂堂。张献忠一见“大悦,赐赏、赐宴,欢聚一日”。大臣们也在旁边交口称赞他取中了人才,将来必然会“辅佐圣明,此乃国运昌明,万年丕基之象”。张献忠十分高兴,“复赐美女十人,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第二天,张大受入朝谢恩,报名人报上名字,张献忠听了,忽然皱眉道:“这驴养的,老子爱得他紧,但一见他,心上就爱得过不去的。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去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老子。”大臣领命,到宫门口把张大受捆起杀了。
据《蜀警录》记载,张献忠还命令中军都督王尚礼晚上派密探到街坊、乡村探访民情。有天夜里,一个男人在家里和老婆絮絮叨叨讲邻居的琐事。女人说:“老公,天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净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有什么用!”第二天,这位密探把这家的男子抓去见张献忠,张献忠听完密探汇报之后,掀髯大笑,说:“这是说我(张)家长,李自成家短。没事,是良民,放了吧!”
《明史》《四川通志》都说张献忠“嗜杀”。入川称王之前也乱杀人。
明崇祯八年(1635)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安徽凤阳,焚烧凤阳高大雄伟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刮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2650余间。
从凤阳转向六合,攻入霍山。那些惨无人道污辱妇女、残杀儿童的暴行实在令人难以卒读,写出来也实在是大伤风化。其间也许有不少夸大成份,但我仍是那句老话:不可不信,不可全信。总之,杀朱元璋的后代,挖朱元璋的祖坟,烧朱元璋的宫殿情有可原。至于杀与朱元璋毫无瓜葛的普通百姓、烧有生命无灵魂的树木就有些说不清白了。
入主四川之后,由于农民政权损害了官僚地主阶级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张献忠执行“搜求仕宦及起送卫所世职皆杀之”方针,严重威胁着官僚地主阶级的生存,于是南明封建统治者策动封建势力与张献忠为敌。张献忠的偏激情绪暴燥到极致,现存的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大西政权所立的“七杀碑”刻有:
“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用浅显的现代话来说,其大意是“天生万物给人,人的所作所为却对不起上天。所以被杀也是活该,成了鬼不要怨我”。反映了张献忠对封建统治者的仇恨扩张到了对人的厌恶,以致顺逆不分,滥杀无辜。
四川民间有人说这是川人的劫难,张献忠是“奉天老爷的旨令来四川收人的”。
思想家唐甄是明末清初社会嬗变的见证者,他所著的《潜书·下篇下·止杀》中有这样一段话:“若我生逢斯时,所熟闻之者:张献忠空江夏之民,尽蹙之于江,江水千里不可饮。及其据成都,成都屋宇市货之盛,比于姑苏钱塘,皆尽焚之。遣兵四出,杀郡邑之民。恐其报杀无实,命献其头。头重难致,命献其手。道涂之间,弥望更多山丘;近而枧之,皆积头积手也。蜀民既无可杀,饮食作乐,亦为不乐,乃自杀其卒。是时,献忠之卒百三十万人,先杀其新附者;已过大半,又无可杀,方欲杀延安初起之人,而身已为禽矣。献忠之杀人也,告于天曰:天生百物与人,人无一物报天,不杀何用。欲杀尽蜀民,仍出杀中原,杀闽越,杀滇黔,杀尽四海之人。自天地开辟以来,生民之种,自我杀尽,此后无复生人……”
有些资料说“张献忠严厉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所杀的是明朝宗室、地主官僚……《张献忠传论》158页也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绝不能否认张献忠和他所率领的大西军在镇压敌人时出现过打击面过宽、惩罚过严的现象;也出现不少杀死不愿投降的明军和斩俘虏手足的事件。尤其是在与地主武装作战时,在进攻山寨村堡时,刀枪之下,玉石俱焚现象是必然的。就以山中作逆的当剿除之而论,入山者当然包括部分被裹胁的或谋衣食的部分群众。这段话既承认张献忠滥杀无辜,又隐含着他滥杀无辜的必然性。所以有资料说“张献忠乱蜀”杀人没有什么罪过,似乎是“革命行动”。
自古以来,著史修志都遵循“秉笔直书”,不隐恶、不溢美,史、志既是写给统治阶级看的,也是留给后嗣看的,以起资政教化作用。资政教化取决于史实。志属信史,要使别人相信,后嗣相信,首要就得自己相信。如果执笔人、审订人自己都不相信,不认同,那就是乱说乱写,是对历史的亵渎,是犯罪。
成书于清乾隆四年(1739)的《明史·纪事》中有“李自成寇蜀”“张献忠之乱”等目,可是,曾几何时,社会上又出现《张献忠屠蜀》、《八大王剿四川》等林林种种的说法,以致正史、野史时有诋斥。如《四川简史》177页说:“张献忠曾命令大西军开赴各地,镇压明朝余孽的武装叛乱,严厉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试问,成都附近州县全是明朝余孽?地主阶级占四川总人口是多大比例?2002年,成都市修府南隧道,挖出民间传说的“万人坑”,其中白骨累累,令人触目惊心。难道那都是明朝宗室和地主分子的白骨?成都的屋宇都是朱姓王族和地主阶级的产业,房廊屋宇有什么罪恶,你去烧毁对你有什么好处。
张献忠肯定滥杀无辜。这里举一个铁证:张献忠败亡不久,大西军残部又进军重庆,孙可望、艾能奇等即决定斩杀汪兆麟。其后,艾能奇在杀汪时说:“昔老万岁(张献忠)在成都,汝为丞相,不能辅之治围,惟劝之杀人,以致人心危惧,不肯归顺。”这十足证明张献忠“嗜杀”,汪兆麟是个推波助澜的教唆犯,也是川人罹难的罪魁祸首。
新闻推荐
车辆违停被查不满,男子带人殴打辅警
凤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