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日前,凤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根据指令对一辆涉嫌道路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与乘车人有互换座位的情况。后经仔细调查,车内3人均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许,正在凤阳县城区路段执勤的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查缉布控系统工作指令,称一辆涉嫌逾期未审车辆从该路段经过,要求进行拦截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与车内一名乘车人有互换座位的情况。原来,该车内有2男一女共3人,驾车男子叫蒋某,系无证驾驶。为躲避交警处罚,便“急中生智”与后座乘车人蒋某某互换位置。副驾驶乘坐女子韦某,系车主,车辆存在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取证,民警依法对3人作出处罚:蒋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500元;蒋某某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韦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罚款500元。
(张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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