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2月14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县刘府镇“虐童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武为报。
2018年12月份的一天下午4点多,因被害人武某(4岁)在裤裆内大便,被其继父武为报持竹竿抽打。当晚因武某又在裤裆内大便,武为报吊打武某,并用电工胶布贴住武某的嘴,防止其打扰自己睡觉。次日凌晨4点多,因被武某吵醒,武为报再次用树棍抽打武某。早上6点多,发现武某死亡,犯罪嫌疑人武为报与其父亲武某某将被害人武某掩埋。
凤阳县检察院认为,武为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且被害人仅为4岁幼童,情节恶劣,符合逮捕条件,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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