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凤阳县参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率先调整村干部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方案,定额部分,符合领取条件的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部分,为了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月养老金增加2元。倾斜部分,达到70周岁符合发放条件的村干部,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140元至330元不等。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待遇水平偏低的老干部的统筹照顾。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凤阳县已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2108人,到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851人,平均月养老金水平599.2元。 (程福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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