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发了财,不忘带着昔日同窗好友共同“致富”。5月14日,记者从凤阳县公安局获悉,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深挖细排、循线追踪,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万条,涉案金额40余万元。令人惊讶的是,其中3人曾为同窗。
?外地协查发现线索
4月中旬,凤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收到一份来自山东警方的协查,要求协助调查并抓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接到协查后,警方立即对陈某开展摸排并进行布控抓捕。4月18日晚,在获悉陈某正在凤阳家中吃饭的信息后,民警迅速赶至将其抓获。
面对突然而至的民警,陈某最初表现出的是惊讶和不配合。经过一番较量后,他最终对自己从事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调查中民警发现,陈某自去年初从事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而带他入行的竟是其高中同学陈某某,而他出售的部分信息正是来自陈某某。
由于发现新的案件线索,且涉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数额较大,在将陈某移交山东警方的同时,凤阳警方对其他涉案人员开展立案调查。
?循线追踪抓获嫌犯
凤阳警方经过摸排,发现陈某某自2015年起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得个人信息高达1000万条以上。然而,当民警准备抓捕陈某某时,发现其住所早已人去楼空。
难道是陈某被抓惊动了陈某某?因为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很多证据和交易都是通过网上进行,一旦嫌疑人察觉,提前将电脑内信息和交易内容删除,将会对案件侦查造成极大难度。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获悉陈某某并未离开凤阳,而是躲到同样有贩卖嫌疑的同学张某家中。
办案民警掌握了张某等人的藏身地址后,决定开展抓捕。4月29日下午,民警乔装成物业人员,敲开了位于新城区一小区张某家的房门后,将开门的张某抓获。警方还同时控制了另一名正在睡觉的男子,经核实,此人正是陈某某。
原来,就在陈某被警方抓获的当天,陈某某从陈某母亲口中得知被抓消息后,深怕陈某供出自己,便赶紧将电脑里的信息删除处理。考虑到自己与陈某是多年的好同学,又带着其一起发财,应该不会将自己“出卖”。心存侥幸的陈某某,便到张某家躲避,准备待风声过去后再回自己的住处,不料警方循线追踪找到张某家,一举将其抓获。
?同学情深 共同“致富”
经审讯得知,陈某某自幼喜欢电脑,高中毕业后参加电脑培训班学习,后在合肥一家电脑公司上班。2015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能赚钱。想赚大钱的陈某某主动学习上网收集一些信息并对外出售。果然,陈某某没费多劲,便做成了第一笔生意,获利200元。在初次尝到甜头后,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他辞职后专门租了间房,购置了电脑、存储设备等,“生意”也从每月几笔发展到几十笔,每月能轻松入账近万元。
随着收入的增多,陈某某的生活也发生很大的改变,除了购买了一些名牌衣服,还经常会请一些同学聚聚。“也没见你做什么生意,你哪来那么多钱?能不能带我一起发财呀?”一次同学聚会后,同学陈某拉着陈某某的手问道。陈某某倒也爽快,不但上网教授陈某,还把自己的信息免费相送。
在陈某某的“精心”指导下,陈某也很快走上了“致富”的道路。陈某某的另一个同学张某开始对其“致富”路并不感兴趣。但陈某某经常在其面前炫耀,还不时将交易成功后转账截屏发给张某看。在他一再怂恿下,张某动了心,从3月起也开始在网上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卖。
经查,陈某某等人主要通过使用QQ等从互联网上非法获取、购买、同行交换等方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再在网上对外出售。仅陈某某一人就拥有全国各地电话号码、车主信息、股民信息、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QQ信息等1000余万条,利用这些信息,陈某某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移交山东警方,陈某某,张某、段某等均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金好本报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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