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好《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定远县委、县政府采取坚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强化环境监管工作六项措,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定远县环保局主动出击并细化了22条治理细则,由县相关部门推动执行,加大重污染天气治理,确保2014年优良天数全年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依法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选矿等环境违企业,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对全县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和签订责任状。
同时,在全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刘玉磊 张仁清 梁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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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定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