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19日头版
安徽省滁州市积极创新干部监督形式,拓宽监督范围,把对干部的监督由“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172个社区建立了领导干部“生活圈”监督平台,将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各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共5460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科学确定内容——
干部“生活圈”14种行为有人管
“有无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有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有无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有无涉黄涉赌涉毒行为,能否模范遵守社会和家庭美德,能否积极参加社区各种公益活动……”该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社区生活的特点,以群众在社区日常生活中能听得见、看得到为标准,确立了14种具体行为作为监督内容。
“社区生活的特点决定了对干部‘生活圈\’的监督,只能抓要点,不能事事都管。如果管得过多过细,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滁州市《关于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人、市纪委研究室主任孙枝娟说。
拓宽监督渠道——
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定远县幸福路社区有不少宣传栏,其中有一处贴有小区内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姓名、单位、职务、家庭住址等信息。在宣传栏附近,挂着一个“干部监督意见箱”。来投递监督意见的社区监督信息员李芳告诉记者:“公布小区内干部的照片等信息,是让群众了解监督的对象,设立举报箱便于群众反映情况,更好地进行监督。”
像李芳这样的监督信息员,该市共有774人,他们由社区党组织聘请,大多是社区内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退休干部职工。这700多双眼睛,协助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内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14种行为进行监督。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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