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 天等县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刑满释放后,李某不思悔改,为筹毒资又到医院盗窃病人财物。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李某是“瘾君子”。年6月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刑满释放后,李某不思悔改,为吸毒又盗窃他人财物。今年4月日,李某窜到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一病房内,将病人冯某的一部iPhone6s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的iPhone6s手机价值元。
天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冯浩洁)
新闻推荐
天等讯“今天我领到医疗救助1万元,这1万元钱缓解了我们家的经济困难,非常感谢政府对我们困难职工的关心和帮助!”月日,天等县总工会举行年困难职工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仪式上,领到1万元困难职工医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