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讯近日,申请执行人叶某在宁明县人民法院收到被执行人农某交来的瓷砖款及利息27500元时,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及时帮我追回瓷砖款及利息,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我们企业发展的保障。”
2015年10月,叶某与农某签订瓷砖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农某分3次到叶某经营的陶瓷店购买瓷砖,货款共计29235元。合同签订后,叶某将瓷砖交付给农某,农某支付7000元瓷砖款给叶某后,尚欠22235元未支付。此后,叶某多次催农某支付余下22235元瓷砖款,但农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叶某将农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农某支付瓷砖款22235元及利息。
法院开庭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农某支付叶某瓷砖款22235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通知叶某和农某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农某讲明了拒绝支付瓷砖款及利息给叶某将被法院处于15天司法拘留并罚款5000元。经执行法官不懈释法明理,农某认识到拒绝支付瓷砖款及利息给叶某的错误,并当即支付瓷砖款及利息共27500元给叶某。
今年以来,宁明县法院加大对涉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提高执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企业案件113件,执行到位金额515.1万元,有力维护了涉企业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罗扬云)
新闻推荐
宁明讯今年以来,宁明县那堪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全力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该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