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讯今年以来,宁明县聚焦脱贫目标,抓实抓好前端审查、中端监控、末端问效“三个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强力推进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守住一个个“山头”,保住一个个“阵地”,攻克一个个“难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抓紧前端审查“第一环”。宁明县委、县纪委着力推动执纪审查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触角延伸,案件查办渠道由以往的“等信访”转变为主动“挖线索”,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无死角、全覆盖,打通扶贫政策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该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至2017年10月,该县共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私吞截留、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行为立案128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41.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通过严查快办扶贫领域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强大震慑,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成效显著。
抓牢中端监控“第二环”。宁明县委、县政府切实建立八项制度,全面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建立“周会旬查月评”制度。该县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全县性的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每10天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评比,确保领导干部拿出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工作、推动落实。建立领导干部扶贫驻村蹲点制度。该县县处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分别到扶贫联系点驻村蹲点2次和1次以上,住农家、商农事、解农忧,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访贫夜话”制度。该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挂点帮扶贫困户的所有干部职工,充分利用群众晚上农闲休息在家的时间,深入贫困户家里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想法,让群众了解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鼓励他们树立脱贫致富信心,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建立随机抽查提问制度。该县利用全县性会议时机,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当场抽查提问,对回答问题不清楚不完善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建立“一票否决”制度。该县挂点贫困村的县处级领导和乡镇、县直挂点单位主要领导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对未能如期脱贫出列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绩效奖。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该县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红榜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榜通报批评。建立电话抽查通报制度。该县以电话形式对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员驻村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列入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建立扶贫成效奖励竞争性分配制度。该县将各乡镇、各部门扶贫成效与绩效考评挂钩,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部门给予专项工作经费奖励。
抓实末端问效“第三环”。宁明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扶贫成效论英雄、以脱贫业绩比高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问责问效。该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明县***实绩考核办法》《宁明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宁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惩诫办法》《宁明县重点工作奖惩办法》等“四个办法”,实行“一年一考核、一户一考核”,围绕干部履职情况、帮扶责任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培养、发现、选拔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该县还把脱贫攻坚考评纳入干部形象提升工程范畴,激励先进、警示后进,有效防控和整治懒政怠政问题。今年1—10月,该县先后表彰优秀扶贫干部74名,提拔重用扶贫干部25名;县委约谈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次,对3名县处级领导进行黑榜通报批评;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52名干部进行沿严肃问责。
(周贻刚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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