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讯今年上半年,宁明县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挥低保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严把低保准入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低保家庭名下的车辆、房产、社保等状况,通过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和人情保等违规行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今年年初,该县成立县、乡镇(街道)、村(居)城乡低保领导小组,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核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每一个环节。层层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签订、村与组签订,村干部作承诺、低保户作声明,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人。在审批过程中,该县严格按照低保无纸化办公方法与流程,按工作程序要求,及时审批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实现“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为确保公示效果和低保金及时足额发到困难群众手中,该县还通过制定统一的公示格式文本,规范公示内容、时间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存在“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情况发生。同时,认真排查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宣传低保、五保政策及教育工作,消除“老人保”、“终身保”等依赖思想,把好县级审批关确保材料归档管理完善,做好监督检查和核实工作,对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中“三环节、十步骤”程序进行层层督促落实,实行材料完善一个乡镇、县局审批一个乡镇。
同时,该县坚持实行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审核审批城乡低保对象,坚持农村低保半年排查一次,城镇低保每个季度排查一次,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则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要求。对新增的低保户、0—3公里居民、五保户,乡镇及村(居)委会必需派人100%入户调查,按程序办理低保,调查人员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不符合程序的一律不予批准。
据统计,1—6月该县累计救助城镇低保户6802户12740人,累计发放金额385.026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户66523户200783人,累计发放金额2823.4023万元。(黄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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