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外籍女子周某非法入境到宁明县务工,为骗取钱财竟伙同宁明县男子梁某进行诈骗。近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周某批准逮捕。
今年2月某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逮捕)在宁明县城中镇江滨广场闲逛中,与非法入境在宁明县城务工的周某相识,在闲聊中,二人商量以结婚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月25日中午,梁某带周某到宁明县板棍乡叫隘村叫隘屯与被害人杨某相亲,杨某见到周某后很满意,有意与周某结成连理。梁某见状立即提出索要彩礼20000元,杨某表示同意。2月26日下午,杨某把现金人民币20000元交给梁某,还另给梁某400元作为路费,梁某收到钱后当场分给周某10000元,然后离开叫隘村,周某则留下。次日早上,周某以购买结婚用品为由,与杨某一起到板棍街,后以上洗手间为由趁机逃走,并联系梁某前来接应。杨某意识到受骗后报警,周某和梁某先后在板棍乡上松村被抓获归案,追回被骗的20400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应该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冯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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