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当事人及时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确保法院高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案件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
明确告知当事人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有关事项,严格要求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该院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发放《送达地址确认书》,由当事人仔细阅读后填写原、被告双方详细的送达地址、指定签收人、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并签名、捺印以确认所填写送达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立案后,该确认书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随卷移送。
明确责任,提高送达效率。该院规定,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推行案件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提高了送达效率,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取得很好的效果。
(闭天平 罗扬云)
新闻推荐
宁明讯为牟取不当利益,家住宁明县城中镇某小区的黄某,在自己开的超市内利用“***”设庄收单进行赌博,结果身陷囹圄,还被处以罚金。日前,宁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赌博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拘役5...
宁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宁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