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明司法业务用房工程,该工程已于年4月日竣工验收,该工程所涉及的农民工工资也已全部支付,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示期为7天。投诉电话:-(宁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特此公告
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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