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广西锦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广西宁明县实验学校学生食堂工程,工程已于年6月日竣工验收,该工程所涉及的农民工工资也已全部支付,如有不实,本公司原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和处罚决定。公示期为7天。投诉电话:-(宁明县劳运保障监察大队),特此公示。
广西锦龙建设有限公司
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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