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广西安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宁明县泰和新城保障性住房3、4、5、7、8、9、11、12、13、14、15、16、17、18、20、21、22、23、24、25、27、28、29、30、33、34号楼工程已于2015年8月31日竣工验收完毕,该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以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示期为7天,投诉电话0771-8688538(宁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广西安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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