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我局在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公路那才路口依法查获车牌号码为桂F16806小型普通客车。这一辆客车上载有冻品货物一批。经调查,客车的货物均无合法手续随车,属非法经营犯罪货物,货物已被我局依法扣押。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宁明县公安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宁明县公安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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