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及2015年6月22日,我局刑侦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爱店至宁明二级公路德昌木业附近路段依法查获涉嫌运输非法物品的货车六辆,车牌分别为桂F05791、桂F08567、桂AA2262、桂F59128、桂AE3650、桂N67319,以上车辆装有冻品鸡脚、鸭脚、鸡肾、猪脚、猪肚、牛杂等货物。该批货物现已被我局依法扣押,被扣押货物无合法手续随车,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宁明县公安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宁明县公安局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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